主旨:檢送「111學年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(第一股)暨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商借教師第三次甄選簡章」,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」第3點暨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貴校(園)所屬教師如有商借意願者,請於即日起至111年6月29日(星期三)下午5時前逕送報名表及相關個人資料1份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吳柏緯教師收,其餘事項詳如簡章。

三、請貴校(園)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。